那天坐在旁听席,一直纠结开庭为什么不当庭宣判,庭审全程听双方举证、辩论,感觉事情都说清楚了,法官当时也没有当场给出结果,休庭的时候心里一下子悬起来,不知道还要熬多久。之前听别的当事人讲,案子简单就会当庭出判决,我这个看着争议不大,心里默认开完庭就能拿到结果,提前把后续要做的安排都排好了,最后全部落空。

书记员先过来收走所有纸质证据,法官只是说案子会择期宣判,没有多说别的,走出法庭的时候脑子乱糟糟的,到处找人打听,有人说是法官拿不准,也有人说就是流程上的规矩,说法乱七八糟,越听越慌。

后来跟同一个案子里的当事人凑一块聊,才知道当庭宣判不是随便就能做的,不是看谁有理就能当场下结论。法庭上呈现出来的只是双方口头说的内容和提交的证据,很多材料法官还要回去再翻一遍,核对证据原件、书面笔录,还有法条适用的细节,不是听完辩论就能立刻敲定。

合议庭不是只有一个法官。

要是合议庭审理的案子,开完庭之后,几个审判员得单独评议,各自说出自己的意见,达成统一意见之后,才能写判决书,这个评议环节不能在法庭上当着所有人的面进行。就算是独任审理,承办法官也需要时间梳理全部卷宗,把每一份证据对应的事实捋顺,防止当庭仓促下判断,漏掉细节,后续出问题还要再审改判。

还有一部分情况,案件本身牵扯的东西多,里面夹杂着需要核实的事实,有些证据表面看着没问题,但是还有待调取的材料,或者需要去跟别的部门核对信息,这种情况更不可能当庭给结果。我当时就误以为,只要双方当庭把话说完,事实摆在台面上,就不需要额外核实,直到后来法官电话通知补充提交一份材料,才反应过来,庭审只是调查事实的一个环节,不是事实调查的终点。

那段时间总忍不住刷相关的信息,看见有人说法官故意拖着不判,心里跟着烦躁,好几次想直接打电话去催,还好身边懂一点的人拦住了,说频繁催问反而起不到作用,判决的出具要走内部审批,文书写完之后还要校对、签章,一套流程下来都需要时间,不是法官一个人说了算。

也见过隔壁法庭有当庭宣判的,那个案子事实很清楚,双方对所有证据都没有异议,争议点很小,评议很快就能达成一致,庭审结束没多久就宣布结果。对比下来就能看出来,能不能当庭宣判,核心不在案子大小,而在于事实是不是已经全部查清、证据有没有争议、法律适用没有分歧,几个条件缺一个,基本都会改成择期宣判。

等待的那段日子很难熬,每天都在反复回想开庭时自己说过的话,担心哪一句说错影响结果,反复翻看提交出去的证据,甚至会脑补各种不好的走向。有一次还搞错了时间,以为休庭之后几天就能出文书,天天盯着法院的短信,消息一响就紧张,白白浪费很多精力。

拿到判决书那天,翻到末尾的评议记录,才看见上面写清楚评议时间是开庭之后第三天,几个人逐一发表意见,再敲定最终的裁判观点。这下才算明白,不当庭宣判不是拖着,是要留出足够的时间把所有细节卡死,尽量避免裁判出错。

现在回头看,最没必要做的就是开庭结束之后,一直纠结法官为什么不直接判,把大量情绪耗在等待里。开庭只是走完调查和辩论,真正定结果的环节,是在法庭之外的评议和文书制作里面。

那天晚上躺床上,脑子里只剩下拿到判决书的时候,纸张摸上去硬硬的触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