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基金单位什么时候交,分为入职开户时限与每月汇缴时限,依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844号),单位录用员工后要在30日内完成公积金开户,新入职应届生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缴存,新调入员工从当月发薪日开始缴存;每月要在发放工资后的5日内,把单位和个人公积金一并汇缴到公积金专户,仅经营困难且完成审批的企业,才可以申请缓缴,普通企业不能自行延后缴纳。
公基金单位开户缴存起始时间
单位录用职工,必须在录用当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完成缴存登记,开立职工个人账户,试用期职工同样适用这条规定,单位不能以还在试用期为由拖延开户。
新参加工作的应届职工,正式缴存从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;从其他单位调入的职工,从新单位发放当月工资的当天开始缴存公积金,当月薪资直接作为缴存基数。
公基金单位每月汇缴截止时间
单位每月发薪之后,必须在5天之内完成公积金汇缴,把单位承担部分和从员工工资代扣的个人部分一起转入公积金专户,资金到账后才会计入职工个人账户。
这条时限适用于绝大多数正常经营的企业。
可延后缴纳的特殊情形
经营亏损、资金周转紧张的单位,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,再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审核,获得管委会批准后,才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申请缓缴,等经营好转之后再补齐欠缴金额,没有走完这套审批流程,单位不得擅自停缴、缓缴公积金。
单位逾期缴纳的维权办法
如果单位超出30天开户、超过发薪后5天汇缴,你可以携带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,管理中心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,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| 人员类型 | 起始缴存月份 | 开户时限 |
| 新入职应届生 | 入职第二个月 | 录用起30日内 |
| 跨单位调入职工 | 当月发薪当月 | 录用起30日内 |
| 试用期在岗职工 | 同正式员工标准 | 录用起30日内 |
只有通过公积金管委会审批的困难企业,才能够缓缴公积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