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跟着一个做砂石运输的朋友跑过几次,当时就在纠结偷沙超过多少可以判刑,一直以为有个固定多少方的红线,挖到那个数就一定会进去,后来跟着去配合问话、看材料,才把这个事的弯弯绕绕看明白一点。

最先打破想法的就是办案的人说的一句话,不直接按多少立方米沙子来卡,优先算砂石本身的价值,还有对资源造成破坏的价值。普通区域无证采砂,大多地方是十万起步,部分地方标准会调到三十万,禁采区、禁采期或者重点保护区的门槛更低,五万到十五万就够得上情节严重,能以非法采矿罪立案。这只是我的个人感受,不是标准答案,每个地方执行的细则不一样。

朋友那趟出事,挖的沙看着方量不算吓人,但是那段河砂行情贵,鉴定出来价值刚好踩过当地十万的线。他只是帮忙开船转运,没有参与挖沙,一开始以为顶多罚点钱,笔录做了两遍,才知道哪怕不亲自挖,帮忙运输、放哨、结账,只要知情,一样会被认定成共犯。那段时间天天往派出所跑,手机随时保持畅通,人整宿睡不好,总担心直接收监。

还有个隔壁镇上的案子,那个人是两年前因为偷沙被行政处罚过,没过多久又接着采,第二次哪怕价值没到十万,最后也刑事立案了。我之前完全不知道还有这个情形,一直以为只有价值达标才会出事,原来两年之内受过两次以上同类行政处罚,再无证采砂,也满足情节严重的条件。

鉴定环节最容易出现变数。同样一方沙子,河砂、山砂、风化砂的单价差很多,市场价波动的时候,最后算出来的总价值能差一大截。不是自己卖了多少钱就算多少,是专门的机构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、资源损耗来评估,有时候挖出来还没卖掉,照样按鉴定价值认定。有人想着低价转手、走现金不留记录就能躲过去,最后勘验的方量、现场照片、设备记录、聊天记录凑在一起,还是能算出数额。

很多人会把偷沙当成简单的盗窃,其实河道里、滩涂上的砂,一般是按非法采矿来定,不是盗窃罪。两个罪名不一样,量刑的标准、取证方向全都不同。有一回在等候区听见别的家属问,少挖一点、偷偷拉几车是不是没事,接待的人说,单次少,但是多次累积,价值累加起来达标,一样可以追责。

后面朋友是认罪认罚、退掉全部违法所得,最后拿到从轻处理,没有判实刑。可一起的那个老板,持续采了很久,鉴定价值很高,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,量刑区间直接往上走。从那之后圈子里不少人都收敛了,不再抱着“少拉几车不会有事”的侥幸。

不要自己对着网上的数字去估算风险,当地的实施细则、砂价、是不是河道禁采范围,每一项都能改变结果。真的碰上这类事情,尽早找专业的人问清楚,不要自己随便做口供、随便签材料。